《山东省建筑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聊城市价目表》(电子版、适用营改增)
【信息时间:2016/5/24 阅读次数: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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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2016年
《山东省建筑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聊城市价目表》(电子版、适用营改增)的通知
聊建价管字〔2016〕5号
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直有关单位:
按照国家有关要求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和2016年山东省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及机械、仪表单价表 (适用于营改增),结合我市实际,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制定了《山东省建筑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聊城市价目表》(2016年)(以下简称《本价目表》),现予以发布,请遵照执行,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1、《本价目表》和山东省营改增后相应计价依据配套执行。
2、建设工程规费中排污费和住房公积金仍按原规定执行,意外伤害保险按实际工程投保金额计算。
3、《本价目表》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。
4、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反映给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。
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
2016年5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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